9月12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山东省物价局下调了青岛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游门站价格,本市按照市内三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规定 ,决定自2017年9月8日起,下调市内三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17年9月13日起,下调全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市内三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13元调整为3.03元,全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4.15元调整为4.05元。上述销售价格为最高限价,天然气经营企业可在最高限价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销售价格,这是今年以来本市第三次下调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价格下调后,相关行业用气成本继续降低,按市内三区2016年非居民销气量测算,工商业用户将减少支出约900万元,车用气用户减少支出约620万元。
城市信报记者 丁一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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