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徐杰
14日,中央文明办发布了关于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参评城市(区、县)的公示通知,本届评选表彰工作启动以来,从121个地级以上提名城市(区)和160个县级提名城市中推荐168个城市(区、县)参加评选。山东省有4个地级参评城市入选,6个县级参评城市入选,胶州市位列其中。
据了解,今年8月起,中央文明办部署启动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表彰工作,充分展示文明城市创建的丰硕成果,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不断深入发展。本届评选表彰工作启动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明委根据中央文明办评选通知要求,从121个地级以上提名城市(区)和160个县级提名城市中推荐168个城市(区、县)参加评选。
其中,山东省有济南、济宁、莱芜、日照4个地级参评城市入选,昌邑、胶州、莱州、龙口、荣成、乳山、寿光6个县级参评城市入选,胶州市位列其中。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办法,中央文明办将委托国家统计局和中央文明委有关成员单位组成测评组,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通过实地考察、入户调查、材料审核等方式,对166个参评城市(区、县)进行综合测评,依据测评成绩确定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名单。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参加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的166个城市(区、县)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从公示之日起通过电子邮件向中央文明办反映。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9月20日。电子邮箱为wmcspx2017@126.com。
[编辑: 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