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潘立超 实习生 朱晓虹 报道
半岛都市报9月18日讯 近日,市民陈先生在即墨市中纺服装城售楼处买了一套商品房付了9万元,后因交不上尾款想把商品房退掉,但售楼处表示只能给陈先生返还6万元的团购费,3万元定金不能退还陈先生。
记者看到双方合同上写明,如果乙方(陈先生)违约,乙方(陈先生)将交纳的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予甲方(中纺服装城)。陈先生称,3万元对自己来说不是小数目,希望售楼处通融一下还给自己。但售楼处表示按照合同无法退定金,法律跟合约不讲人情。
律师提醒广大市民,在签约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约条款,注意细节,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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