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着不走?法官"帮"腾房 市南区法院再出重拳

2017-09-20 07:2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市南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孙桂东报道

  半岛都市报9月19日讯 根据青岛中院统一部署安排,市南区法院“夏雨”执行行动19日上午再出重拳,将位于延兴路的一处执行拍卖房产交付买受人。

  19日上午8时,市南法院组织执行法官和司法警察20余人到达执行现场,市北公安分局洪山坡派出所民警到场见证执行。经现场了解,居住在涉案房屋内的黄某某与被执行人于某有债权债务关系,他是经于某同意进住,因此拒绝迁出。执行法官告知黄某某拒不迁出房屋、妨碍执行的法律后果,并告知其与被执行人于某间的债权债务纠纷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不应以此为借口妨碍执行。经过执行法官的批评教育和耐心说服,黄某某最终同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将房屋腾交给买受人。

  据了解,本案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经市南法院与青岛中院审理并判决,判令被告邢某、于某等连带向原告赵某偿还借款81万余元以及利息等费用,因被告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赵某向市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邢某、于某等发出执行通知书,多次责令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但邢某等始终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此后,执行法官对上述房产依法进行查封,并严格依程序进行评估拍卖。买受人已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但被执行人仍拒绝腾交房屋,市南法院遂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编辑: 张珍珍]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相关阅读

法院 拍卖房产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