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敬"远光忘切换 一女司机被罚款100元记1分

2017-09-27 08:1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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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全媒体记者 鲍福玉 通讯员 路广凯 报道

  半岛都市报9月26日讯 路遇远光,不少人都喜欢开启远光“回敬”,殊不知这种斗气的行为,实为害人害己。这不,胶州一名司机就因为回敬远光后,没有切换成近光被罚了。

  9月24日晚8时17分,胶州交警大队在福州路与扬州路交叉口对夜间道路交通秩序进行大整治直播的过程中,查处了6起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对过往的车辆进行排查,发现一辆红色轿车沿福州路由北向南行驶开着远光灯,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驾驶员是一名姓王的女子,当民警指出其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时,王某显得有些不好意思,声称她在行驶途中被对向一辆车的远光灯照得非常难受,王某戴着近视镜开车远光会通过镜片反光产生视觉错误,她多次变换灯光进行提醒,但对方还是不切换灯光,于是她干脆也打开远光灯,一直开着然后就忘记关了。王某说,她对远光灯还是比较注意的,有的时候在视线不好的地方会打开远光灯看看路况然后关闭远光灯,今天和别人斗气真的是忘记关了,以后一定会注意。

  民警依法对王某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进行了处罚,罚款100元,驾驶证扣1分。胶州交警在此提醒驾驶员:不要因为自己的大灯装备好就故意开远光灯进行炫耀,当你开着远光灯的时候会对别的司机造成炫目或瞬间失明,使对面的司机产生视觉错误,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乱用远光灯。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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