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青岛中院首次通知交警出庭

2017-09-29 09:50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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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6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因当事人涉嫌逃逸,民五庭通知交警部门到庭,对查清案件事实起到了关键作用。据了解 ,在民事案件中通知交警部门出庭,这在青岛尚属首次。整个庭审过程在互联网上进行了视频直播。

  青岛中院民五庭负责人介绍,随着法制的进步 ,交警部门的责任事故认定书已去除行政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证明力高于普通的书证,法庭一般都会认可其效力,但有相反证据的除外。因此,交警部门有时会应法庭审理的需要,到庭陈述对事故的处理过程。本次庭审,合议庭庭前会议决定,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应通知交警部门到庭。

  庭审中,交警部门首先陈述了处理此次事故的过程,并向法庭提供了现场勘验照片,回答了法庭的提问,帮助法庭和各方当事人更加清晰地了解了案件相关事实。为使特别的诉讼参与人,如本案的证人、鉴定人、交警部门,能在法庭上更好地发挥作用,合议庭突破了传统法庭布置中没有为他们设置发言席的局限,在面向审判席的两侧增设了两处发言席,使证人、鉴定人和交警部门获得了更好自我认可感。本次庭审为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较好的示范。庭审视频可以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直播网”观看。 城市信报记者 张鹏 通讯员 时满鑫 王俊阳

   [编辑: 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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