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肖玲玲 报道
半岛都市报10月15日讯 10月15日,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拟将原三档失业保险金标准各增加80元,分别调高为每月1080元、1030元、980元,平均标准达到1030元,增幅8.4%。其中,咱青岛的失业保险金从原来的每月1000元提高到1080元,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将于今年11月起执行。
据悉,从今年11月开始,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威海7市所辖区域,失业保险金从原来的每月1000元提高到1080元;枣庄、济宁、泰安、日照、莱芜、临沂6市所辖区域,从950元提高到1030元;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4市所辖区域,从900元提高到980元。
对于此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主要因山东物价指数和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持续上涨,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升高,现有失业保险金实际保障水平降低,需要通过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来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需要。另据了解,即使调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山东失业保险基金也有较强的能力保障支付。2016年底,山东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达到298亿元,能够满足51个月的基金需求,具有较强的支付能力。
据悉,2016年,青岛累计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5.29亿元;核准287户企业享受稳岗补贴,发放资金2267.8万元,惠及职工91649人。失业保险在“保生活、促就业、预防失业”等方面作用发挥显著。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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