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培育高新产业政策洼地,加速创新要素聚集。近日,记者从崂山区获悉,崂山区即将实施《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打造高端新兴产业的若干政策(试行)》,该政策作为崂山区产业扶持领域的总纲,明确了产业扶持资金的支持重点是金融、科技、总部、新兴产业、旅游健康等领域,配套制定了金融、虚拟现实、金融人才、招商中介等实施细则,形成一个政策、一个资金管理办法和若干实施细则的“1+1+N”全方位政策体系,进而创新打造走在前列、政策有力、操作性强、切实可行、拉动力强、良性发展的产业扶持生态体系。
此外,崂山区还将设立总规模200亿的区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鼓励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进入崂山区产业投资领域,加快推进全区实体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根据产业发展需要,设立金融、科技、文化、旅游健康、生物医药等多支子基金,至2022年产业基金总规模达到200亿元。对引导基金参股的基金投资于区内初创期或早期项目,采取财政补助等形式鼓励其支持区内实体经济发展。鼓励基金公司将区外优质项目引入崂山区注册经营。
为健全直接股权投资模式。崂山区将完善相关投资决策及风险控制流程,对区内高层次人才创办的高成长科技企业以直接股权投资的方式给予支持,在股权退出环节可采取政府适当让利模式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一)新设法人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最高补助1.5亿元;跨省区域管辖金融机构补助500万元;山东省区域管辖机构补助300万元;银行市级分行补助100万元;保险、证券市级分公司补助50万元;期货市级分公司、期货及证券市级营业部、公募基金青岛分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市级公司补助20万元;业务总部最高补助200万元。
(二)现有法人金融机构增资,按新增资本1%给予补助。
(三)新设立金融机构自建或购置办公用房的,按购房金额10%给予补助;租赁办公用房前三年给予100%房租补助,后两年给予50%房租补助。
(四)新设立金融机构视其经营规模、地方贡献等情况给予企业及金融高端人才适当贡献补助。
(五)在境内外首发上市和“买壳”上市企业最高补助700万元,并视其经营规模、地方贡献情况给予适当贡献补助。
(六)境内外上市公司实现再融资,按再融资额0.3%补助。
(七)新三板挂牌企业补助180万元;新三板挂牌企业实现直接股权融资的,按照到位资金0.45%给予补助。
(八)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补助30万元;在青岛蓝海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再给予10万元补助。
(九)由区域股权交易市场转到新三板挂牌或由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新三板挂牌进入上市的企业,按补助标准予以补足。
(十)上市公司个人限售股持有者和法人限售股持有公司在崂山区解禁交易纳税的,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十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按照募集资金实缴情况给予50万元至1500万元的落户补助;存续期超过一年以上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按照不超过资金募集规模的千分之一给予补助。
(十二)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崂山区企业的资金规模达到5000万元且投资期限已满1年的,按其资金规模最高按2%的比例给予补助。
(十三)新设立私募基金及其管理企业,在基金存续期内视其经营规模、地方贡献等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十四)购置办公用房的私募基金管理企业,按10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租赁办公用房给予前三年100% 房租补助,后两年给予50%房租补助。
(十五)类金融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给予前三年100%房租补助,后两年50% 房租补助;金融科技企业和高端服务业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给予前三年100% 房租补助。
(十六)对新引进的金融顶尖人才、金融领军人才、金融高端人才提供具备居住基本条件的租赁型人才公寓,并享受连续三年全额租金补贴优惠政策;对新设立重点金融机构高管给予购房款一次性补贴;对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连续三年分别每月给予2400元、1600元的租房补贴。
(十七)支持驻区高校、金融研究院所举办财富论坛等交流合作活动和新开展金融专业培训,每年合计最高给予200万元的奖励;鼓励金融从业者开展金融创新研究,每年合计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十八)为金融高端人才生活服务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在子女就学、户籍办理、医疗服务、社会保险 、登山年卡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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