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纪念日。为进一步宣传普及《突发事件应对法》,增强居民群众应急意识,提高公众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近日,金门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市南区卫计局、区人防办、区安监局、区应急办、区地震局以及区民政局在辖区天福苑广场举办系列宣传和演练活动。宣传活动通过在活动现场设立展台、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知识,同时还安排了载有安全体验设备的大篷车,让现场群众免费体验火灾初期扑救、火场自救逃生、高层楼宇缓降、紧急疏散等项目,让居民群众身临其境地参加体验和实操培训。100余名居民群众参与了宣传和体验活动,现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余份,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意识和技能。
城市信报记者 尚青龙 通讯员 王辰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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