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那些事 青岛五部门给出了权威说法

2017-11-24 08:54   来源: 半岛网-半岛客户端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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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全媒体记者 徐杰

  没入住小区为何也要交物业费,物业服务收费有什么标准……23日,为发挥网络在线问政“听民意、聚民智、惠民生、解民忧”作用,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物价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联合“上线”,就物业管理专题给网友进行解答。据介绍,业主若想调整物业费标准,可按照程序成立业主大会,并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或重选物业服务企业。

  新房交房没入住,为什么也要收物业费?面对网友的提问,市物价局价格管理处副处长苏长征表示,按照现行政策,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自物业交付之日起按月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已纳入物业服务范围但物业尚未交付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交付手续的,物业服务费用从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办理交付手续之日起按月计收。

  有网友称,如今不少小区业主认为所在小区物业收费高却服务差,通过什么方式才能调整合理的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呢?苏长征对此表示,青岛市物业费是按照《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若业主想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按照程序成立业主大会,并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或重新选定物业服务企业。政府仅对保障性住房(房改房、集资建房、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大会未成立之前的物业、停车服务收费进行过渡管制,实行政府指导价。

  还有的网友就房屋维修基金提出疑问,称小区门禁系统经常出现问题,物业要动用房屋维修基金是否可以。对此,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刘毅表示,根据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小区门禁属于共用设施设备且保修期已满的,已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可以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但使用方案应当在小区明显位置公示不少于7日,并经有利害关系的所占面积及户数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的可以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如未达到规定比例,物业企业无权动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编辑: 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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