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从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获悉,为持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构建更加文明、和谐、舒适的居住和工作环境,实现城市品质、竞争力和宜居水平显著提升,让广大市民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建设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贡献行业力量,青岛市物业管理办公室日前下发了《关于全市物业服务行业落实“美丽青岛行动”的通知》。
《通知》要求,改善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周边面貌。号召物业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周边与市政道路衔接处的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重点针对区域入口、楼道入口、车库入口,以及封闭围墙死角等部位进行全面清理。对房屋外立面、屋顶、封闭围墙乱涂乱画进行全面清理,并实时确保整洁美观。对于房屋外立面、封闭围墙、出入大门、沿街道路和停车位已污损严重影响观瞻的,如属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物业企业应当及时协调开发建设单位予以修复;如属物业企业职责范围内的,应当立即予以修复完善;如修复工作需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通过或需经相关业主同意的,物业企业应当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由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已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且保修期已满,需申请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企业应当及时按照工作流程启动维修工作。
为提升物业基础服务水平,管理部门号召物业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道路、绿植、停车位等部位垃圾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清扫,同时保证垃圾桶与放置点卫生清洁。对门厅、楼梯间、配电室、监控室等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用房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清洁,确保无乱堆乱放杂物、无积尘、无垃圾。对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井盖、路灯等部位和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做到路面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井盖无丢失、无破损;楼内干净无堵塞、墙面和玻璃干净无破损;楼道灯和路灯完好、无缺失。落实绿化浇灌、养护等工作,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确保树木、草坪的成活,保持物业管理区域的绿化美化。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张译心)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