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曲海青 栾心龙 报道
半岛都市报12月5日讯 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之际,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了“2017年十大交通陋习”评选活动。经过网上投票,“机动车强行超车、加塞抢行”连续三年成为网友眼中最不受欢迎的交通陋习。
11月23日至12月1日,在青岛市进行的“2017年十大交通陋习”评选活动中,网友根据个人实际感受,对交警部门梳理出的22项出现频率较高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投票,共收到投票6万余票。
市公安交警部门表示,今年的十大交通陋习评选结果与往年的评选结果相比,有三个明显变化:一是经过多年来“文明交通”理念的不断推广和今年以来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的开展,机动车在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现象今年首次从评选榜单中消失。二是随着人们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的提升,今年驾乘人员向车外抛物在评选结果的榜单中下降四位。三是十大交通陋习中,涉及到机动车驾驶人的只有四项,而涉及到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却有六项,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陋习首次超过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陋习。
交警部门今后也将加强对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
这十大交通陋习为何最招人烦?
1 强行超车,加塞抢行
得票率:8。29%
常见原因:一是对道路不熟悉,没能注意交通指示标志,没能提前选择好车道;二是部分司机没有耐心排队,不停变换车道穿插行驶,或者在路口强行加塞。
危害:变道加塞严重影响道路通行效率,同时易造成车辆碰擦事故。此外,强行变道加塞很容易导致追逐竞驶、相互别车甚至大打出手等“路怒”行为。
2 变更车道不打转向灯
得票率:7。86%
常见原因:驾驶人行车过程中觉得前车行车速度慢,意图强行超车,过程中不打转向灯,随意变更车道。这样的驾驶人不管是否具备超车条件,不顾其他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认为这样能够节约时间。
危害:此类情况易导致其他车辆反应不及,发生碰擦、追尾事故。尤其在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过往车辆车速快,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严重。
3 会车时滥用远光灯
得票率:7。46%
常见原因:部分司机不熟悉车灯使用规则,另有人抱着“方便自己”的心态,懒得变换车灯。还有的夜间会车时见对面车辆没有变灯,自己也不变灯。
危害: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车祸往往发生在一瞬间,一旦遇到危险情况,司机常常会避闪不及,从而酿成事故。据统计,夜间(20时~24时)事故中约有28%属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导致。
4 骑电动车、自行车逆行
得票率:6。29%
常见原因:共享经济、送餐业和快递业的高速发展,部分自行车骑行者、送餐员和快递员为了自己方便和赶时间,不顾交通安全,选择逆向行驶。
危害:稍有不慎,即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当车行道有大型车辆以及车速较快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非死即伤。
5 过马路低头玩手机
得票率:6。19%
常见原因:反映了部分交通参与者不顾自身安全,安全意识淡薄缺失。
危害:一方面行人自身对道路情况观察不仔细,容易发生意外。另一方面对正常行驶的车辆造成干扰,引发交通事故。
6 不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
得票率:6。12%
常见原因:赶时间、图方便。
危害:对于非过街设施和斑马线路段,机动车驾驶人的注意力很难预测有行人横穿,所以行人不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7 非机动车过路口不看信号
得票率:5。70%
常见原因:部分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法规意识淡薄,以及贪图方便的心理,导致此类行为高发。
危害:非机动车闯红灯轻者造成路口交通秩序混乱,严重的则导致正常行驶车辆反应不及,造成人员伤亡。
8 开车接打手机或吸烟
得票率:5。67%
常见原因:认为接打手机、吸烟对交通安全没有什么危害,极少数接打手机的驾驶人是职业原因。
危害:妨碍驾驶,分散精力,一旦遇到紧急或突发情况,将会大大消弱驾驶人的应变能力和反应时间,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9 驾乘人员向车外抛物
得票率:4。81%
常见原因:多数司机和乘客对向窗外扔杂物抱有“无所谓”心态,觉得自己随便向车窗外抛物没有什么大的影响,实则是文明交通意识缺乏的直接体现。
危害:破坏环境整洁、威胁行车安全和生命安全,同时也折射出了社会整体素质和文明形象。
10 钻跨护栏或翻隔离设施
得票率:4。62%
常见原因:赶时间、图方便。
危害: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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