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院和山大法学院签"法校交流合作协议"

2017-12-07 07:5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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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珍 王洪智通讯员 时满鑫 吕佼 报道

  半岛都市报12月6日讯 12月5日下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山大法学院在山大青岛校区举行“法校交流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双方将在人才培养、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

  山大法学院多年来为青岛中院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随着青岛经济量级和城市定位的提升,青岛法院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双方的交流合作,对提升青岛法院司法能力和审判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双方表示,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联合打造法律人才培养和司法实务研究基地。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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