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群众利益 青岛前11个月共有552人受处理

2017-12-14 06:4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半岛全媒体记者 徐杰 报道

  半岛都市报12月13日讯 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能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13日,记者从青岛市纪委监察局网站获悉,今年1至11月,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28起,处理552人,党政纪处分528人,移送司法机关86人,先后25次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05起135人。其中,查处扶贫领域问题47起,处理59人,党政纪处分49人。

  人民群众对身边的“微腐败”深恶痛绝。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青岛市纪委结合青岛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2016年3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小官贪腐”专项整治,并制定信访举报办理工作流程。一年多来,市纪委共筛选交办问题线索384件,立案245件,结案198件,组织处理146人,党政纪处分319人,移送司法机关45人。

  数据显示,青岛市前期查处的违纪问题和人员涉及十区市的102个乡镇(街道)、248个村(社区),覆盖面广、线索精准、问题典型。

  此外,今年以来,青岛市纪委还坚定不移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以中央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问题等为重点,前11个月共问责608起,处理655人,党政纪处分134人。其中,追究生态环境损坏责任问题65起,处理171人,党政纪处分62人。

   [编辑: 张珍珍]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