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笑笑 报道
本报2017年12月31日讯 为助力残疾人家庭减负,增强残疾人抵御意外伤害风险能力,根据市政府2017年度市办实事工作要求,青岛市为青岛市户籍人口的60岁以下持证残疾人统一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保险项目包含了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门诊医疗费用、意外住院医疗费用、意外住院定额补贴、意外住院重症监护补贴等保障。参保残疾人在保险服务期限内如发生外来、突发、非本意、非疾病等意外伤害事件,可拨打本地区内的保险理赔服务电话。
据介绍,经政府采购招标,最终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公司等4家保险公司为该保险项目的承保方。其中,平安养老和泰康人寿保险公司负责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的保险理赔服务(理赔服务电话95511、95522)。人民财产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负责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高新区的保险理赔服务(理赔服务电话95518、95519)。
青岛市60岁以下持证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自2017年10月1日起生效。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自动纳入保险范围,不设年龄下限、不需个人额外缴纳保险费用。该保险项目包含了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门诊医疗费用、意外住院医疗费用、意外住院定额补贴、意外住院重症监护补贴等保障。参保残疾人在保险服务期限内如发生外来、突发、非本意、非疾病等意外伤害事件,可拨打本地区内的保险理赔服务电话,由承保保险公司的服务人员上门进行保险理赔服务。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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