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换、未审驾照的司机注意 交警喊你来办理

2018-01-10 11:24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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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9日,记者从青岛市车辆管理所了解到,为加大便民力度,青岛市车辆管理所对临界期满换证的重点驾驶人,要在临界前的第三个月内发送提醒短信;对上一计分周期结束后应参加审验的重点驾驶人,要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日内发送提醒短信。因部分驾驶员手机号码等信息发生变化,未到车辆管理所及时备案,无法接收到短信提醒,导致驾驶证逾期未换、未审,给广大驾驶员朋友造成诸多不便。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39号令》第八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39号令》第七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 、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和延期事由证明。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青岛市车辆管理所提醒,为了不影响证件正常使用,希望手机号码改动的驾驶员朋友,及时到就近车辆管理所变更手机号码,确保能收到信息提示。

  城市信报记者 张林盛 通讯员 栾心龙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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