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度市公安局香店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将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季某查获,并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这是平度警方今冬查处的首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
2017年12月10日,香店派出所收到群众举报,季某在贸易城南他人租赁的仓库内储存鞭炮。获悉线索后,民警迅速行动,在此仓库内将季某查获,收缴成品鞭炮21箱、礼炮100个。经查,2017年11月底,季某购买了成品鞭炮、礼炮储存在仓库内,打算在年前出售。12月11日,季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行政拘留10日。根据市政府奖励标准,对举报人予以现金奖励。
入冬以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进入旺季,平度市公安局积极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贩、存储、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他们结合实际,专门制定了《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迅速组织开展签订责任状,落实监管责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强大舆论声势;全面进行排查,消除管理盲区;加强运输监管,截断非法通道;落实备案跟踪,杜绝非法购买、经营、使用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深追非法来源,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案件的发生,确保绝对安全。
截至目前,共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点267次,村庄568次,签定责任书462份,发放宣传材料17000余份。
民警提醒: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城市信报记者 尚青龙 通讯员 崔甜甜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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