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记者从济南市政府信息中心获悉,济南市依托省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户籍、社保、地税、婚姻和不动产登记等信息的联网,外地人不必再东奔西跑开具各种证明即可购房。
根据济南住房限购政策,非济南市户籍家庭成员在济南购房,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连续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在本市市区及三县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在实现信息共享前,购房者需要去社保部门或地税部门开具证明,并加盖公章。通过将社保信息和地税信息接入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同时通过与国家和省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实现了婚姻信息和户籍信息核查,避免“骗购”和“假证”问题困扰,进一步规范了济南房地产市场。
记者 刘雅菲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