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18日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政务服务工作规范第1部分:行政许可》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在全国各地地方标准中,首次提出“四级六同”要求,即在我省范围内只要是办理同一(同类)行政许可事项,无论是省市县乡哪一级,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均相对统一,将可有效约束自由裁量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审批效率。
“人民群众反映‘审批难’,有时是源于审批办理流程、时效的不可预期。”省质监局副巡视员郭大雷表示。针对各地行政许可不统一、不平衡问题,标准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流程、服务、场所建设与管理、监督检查评价五个方面对我省各级实施行政许可提出了规范化要求。
省编办副主任、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书伟介绍,在全国各地地方标准中,我省首次提出“四级六同”要求,规定全省范围内同一(同类)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编码、类型、设定依据、申请材料、法定时限在纵向不同层级、横向不同区域间保持相对统一,为解决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办理的材料、流程、结果不尽一致等问题提供保障。
着眼于公开透明,我省逐项明确行政许可的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关、申请材料、审批时限等,实现了清单式管理,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同时着眼于行政许可流程标准化,针对受理、审查、决定等行政许可的主要环节,分别提出标准流程要求,通过标准流程的简化优化提高审批效率。标准不仅对实体政务服务机构提出要求,同时对线上审批提出了标准要求,通过统一标准,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
此外,《标准》还统一规范了各类服务模式,对行政审批一窗受理、联审联办、全链条办理、一网办理等不同服务模式做出界定,将优化服务的有关要求从政策文件的一般性要求固化为地方标准,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依据此标准,各地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将可以对照制定各自服务规范,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新锐大众 记者 赵小菊 张春晓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