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进入森林高火危险期 擅自进入封山范围从严处罚

2018-02-23 14:35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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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2月23日消息 为切实保障崂山森林生态安全,根据《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通告》有关规定,崂山区相关部门发布《关于在崂山森林高火险区实行封山的通告》(以下称《通告》)。

  《通告》明确指出,每年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崂山所有山林均为一级森林火险区,属森林高火险区。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对所有集体山林和崂山景区未开放区域实行封山管理,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

  在封山期限内,除驻林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封山范围;确需进入的,必须经崂山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和防火规定进行活动。

  所有进入崂山林区的人员,应当接受山林权属社区、林区、景区管理人员的统一检查、监督和管理。严禁携带火种入山和一切违规用火行为。

  违反规定,将依据有关条规从严处罚;不接受检查、不听劝告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梁湘

   [编辑: 王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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