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日,崂山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发布了关于在崂山森林高火险区实行封山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崂山森林生态安全,根据《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和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通告》有关规定,每年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崂山所有山林均为一级森林火险区,属森林高火险区。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对所有集体山林和崂山景区未开放区域实行封山管理,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
在封山期限内,除驻林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封山范围;确需进入的,必须经崂山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和防火规定进行活动。所有进入崂山林区的人员,应当接受山林权属社区、林区、景区管理人员的统一检查、监督和管理。严禁携带火种入山和一切违规用火行为。此外,崂山区科学研判森林防火形势,全面做好防范措施。查找森林火灾隐患点,有针对性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森林防火安全。(记者 马晓婷 通讯员 李静)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