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实施文明殡葬新规 禁售丧葬祭奠迷信物品

2018-03-21 11:07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殡葬工作管理规定实施以后,将形成执法合力,引导殡葬工作更文明。”3月20日,崂山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据悉,《崂山区文明殡葬工作管理规定》于今年3月17日正式实施,不仅禁止制造、销售纸钱等丧葬祭奠迷信物品,还将重点整治违规建设 、销售墓地。

  多部门引导殡葬更绿色文明

  3月20日,记者从崂山区民政局了解到,《崂山区文明殡葬工作管理规定》于今年2月5日印发,并于今年3月17日正式实施。据崂山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发文件的形式,崂山区民政局、崂山区林业局、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崂山区风景区行政执法大队等多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引导殡葬更文明,这在全国还属首创。

  据崂山区民政局局长王绍美介绍,全区的殡葬改革大体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1968年,原崂山县开始推行遗体火葬。目前,全区已消除了遗体土葬现象。到了2003年,全区探索选择荒山瘠地建立了39处社区公益性墓地,集中安葬了近4000名本社区居民骨灰。此外,从1997年开始,原中韩街道先后建设了枣儿山和大麦岛两座公益性怀念堂,集中安放已故居民骨灰。随后到了2013年,中韩、沙子口、王哥庄和北宅4个街道怀念堂相继开工建设(扩建)。投入使用后,可为社区居民提供6.8万个安放格位,能够满足20年新增骨灰(约3.5万)安放和散乱坟墓整治迁移(约3万)的需求。

  随着近年来殡葬的发展以及对更环保方式的追求,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在崂山区逐渐推广起来。据介绍,目前市政府拟建设5处海葬纪念广场(全区福海园公墓1处)和2处树葬、草坪葬基地,其中就有选址在崂山区,以此鼓励居民选择生态安葬方式。

  这种行为最高可罚5万

  记者发现,《崂山区文明殡葬工作管理规定》对于殡葬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其中,对于祭祀用品制造、销售管理,以及祭祀用品抛撒、焚烧管理格外严格,违者不仅将被依法处理,还有可能被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

  崂山区将禁止制造、销售冥纸、冥币、纸钱、纸扎实物及其他丧葬祭奠迷信物品。制造、销售丧葬祭奠迷信物品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青岛市市区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没收其丧葬祭奠迷信物品和违法所得;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对单位负责人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责令停止制造、销售,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祭祀用品抛撒、焚烧也被严格管理。其中禁止在城乡道路、广场、居民楼院、公园、绿地、林区及林区边缘地带和崂山风景区等公共场所抛撒冥纸以及焚烧冥纸、香烛、供果、逝者遗物等祭祀用品。对在公共场所抛撒各种丧葬祭奠物品的,由公安部门依据《青岛市市区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处以1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为避免森林大火,崂山区要求,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内和距离森林边缘五百米范围内,焚烧丧葬祭奠物品的,由林业部门依据《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非防火期内焚烧丧葬祭奠物品的,由林业部门和所在社区进行劝阻制止。

  近年来,由于传统丧葬观念一时难以改变,加之市区内土地资源的日益稀缺,违规建设、销售墓地的情况时有发生。针对这样的问题,崂山区禁止在林地、耕地、风景区范围内建造坟墓。而且对在风景区一级保护区内修坟立碑的,崂山区要求由风景区管理机构依据《青岛市崂山风景区条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城市信报记者 张鹏

   [编辑: 刘晓明]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相关阅读

崂山 文明殡葬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