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推出公务出行方式新探索,将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纳入“公务用车”,为张店区机关干部公务出行提供服务。据悉,此次张店区政府推行的“共享公车”尚属全市首家。
后台可实时监控行车路径
21日上午,张店区政务中心与国金汽车集团山东及时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在张店区政务中心举行新能源汽车签约暨交车仪式,由政府部门租赁的10辆GM3型新能源汽车,采用“共享单车”模式为全区机关干部提供分时租赁服务,采用“合作租赁”模式为机关单位提供公务出行服务。
“其中五辆新能源车用于干部职工个人机动普通公务出行,采取的收费模式,由职工个人采取刷卡的方式或者手机APP通过后台运作产生费用,驾驶者只需要提供C1驾驶证即可。还有五辆车通过张店区车辆服务有限公司和单位签订长期租赁合同,用于公务出行较为频繁单位必要的公务出行。”张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孟凡伟介绍,车上配置了GPS定位系统,在后台就可以对于行车路径进行实时监控空。
“‘共享新能源车’完全可以满足公务用车的需要,通过租赁的方式,政府将不需要再购车。”孟凡伟对记者表示,下一步,双方还将根据需求增加租赁车辆数量,并将逐步替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燃油车,真正实现零油耗、零排放、零污染,实现绿色节能低碳,助力“淄博蓝”。
每台车一年能减少碳排放约13.5吨
据张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邢云涛介绍:“使用过程中用电费依靠充电桩来收费,由用车单位承担,汽车的保险、维修、售后等服务是由公司承担。与共享单车使用方法相同,由政府缴纳押金后,干部职工一刷卡就可以使用,很方便很快捷,驾驶人员只要持有C1驾驶证即可。”
记者了解到,该新能源汽车每公里花费约0.12元,而普通的燃油汽车每公里大约在0.6元,整体算下来,一年按照6万公里来算的话,10台车每年可以节省30万元左右出行费。
“国金GM3型新能源车,具有三大优势。一是高效快充电模式,30到40分钟就能达到80%电量;二是使用成本低,每公里耗电0.14度;三是续航里程长,一次充电花费50元,可行驶350公里。如果每辆新能源车每年按6万公里运行,按照同类车型能耗核算,可节油6000余升,减少碳排放量13.5吨,10辆车可减少碳排放135吨,环保效益明显。”工作人员介绍。
据了解,为切实保障新能源汽车在全区的投入使用,张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先行一步,2016年与青岛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合作在区政务中心建成充电桩40个,目前全区由特来电公司建设安装的充电桩也已达340余个。
“对于共享公车的推行,有很多因素需要考虑,包括基础设施的分配、充电装的安置、使用费用等等。目前,对于接下来的执行方案,市里还没有统一的意见。张店作为先行者,也是一个试点,如果接下来推行效果良好的话,有可能会在市里推开。”据业内人士介绍。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马玉姝 通讯员 宓家凯)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