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北垃圾填埋场垃圾触目惊心。 本报记者 周青先 摄
可回收物进入垃圾量越来越多。 本报记者 翟恒水 摄
垃圾分类不是件容易事,济南多年来尝试,效果并不理想,为何如今仍要坚持实施垃圾分类,且强制实施?据介绍,近三年济南垃圾量增速从原来的3.5%,迅速增至10%。同时废品回收行业却日渐式微,可回收物进入垃圾量越来越大,垃圾分类到了势在必行的时候。
本报记者 张阿凤
46个城市强制分类
济南位列其中 多年来,济南就垃圾分类做过多种尝试,但效果并不理想。
“不仅济南,据我们了解,由于垃圾分类指导思想不统一,没有建立垃圾分类的收运处理体系,无切实可行的分类方式方法,以及居民没有垃圾分类的习惯等原因,早期住建部公布的国内其他试点城市,可以说垃圾分类效果不佳。”济南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何济南在今年从市级层面正式提出垃圾分类,并列为市城管局2018年重点工作?
政策背景是最直接的推动。2016年6月20日,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部委联合下发《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征求意见稿)》,济南市是在强制推进垃圾分类的试点城市之一。
2017年3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济南作为省会城市,被列入46个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之一。方案提出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从2015年12月一次全国会议上提出要在国内开展垃圾分类,到2016年6月推出征求意见稿,再到2017年3月正式印刷。国务院的实施方案出台用了近一年半的时间。
“这个过程中,济南相关部门也在积极组织调研。出台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并不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不是想分就能分开;同时结合济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素质等各个因素的考量,来制定出台这个文件。”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人均垃圾量大涨
处理厂超负荷运转 政策背后,是城市垃圾的急剧增长。
济南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济南市的垃圾现状来看,近年生活垃圾的增长量非常迅速,目前济南市主城区加济阳县(进入垃圾处理二厂的)日产量已达到4600吨左右,如果再加上平阴、商河、章丘,全市日总产量要超过6000吨。
据了解,2015年到2017年,这三年的平均增速达到了10%左右,而济南市城市人口增长才1%左右。“所以垃圾量的增长,不是城市人口增多了,而是人均垃圾量增长了。”
或许还有济南市民对2015年9月的“垃圾围城”记忆犹新。那次“垃圾围城”,虽然是由一次偶然的村民围堵引起,但也暴露出济南垃圾处理厂超负荷运转的问题。
2015年9月,济南的日垃圾产量才3400吨,而全市仅有的一个垃圾处理厂正在严重超负荷运转。日产生活垃圾3400吨,全市130辆大型垃圾运输车,每晚需要来回两三趟,从城区的垃圾中转站把这3400吨垃圾运送到济阳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目前济南唯一一个可以使用的垃圾处理厂(光大公司项目)。
3400多吨垃圾全部交给这个处理厂,显然已经严重超负荷,因此才会导致800多吨的垃圾无法得到有效处理,甚至造成环境污染。
垃圾增量、增速如此巨大的情况下,济南市的垃圾处理能力如何了?超负荷运转是否有所缓解?
对此,孙杰介绍,到今年4月份,这种超负荷运转就会有所缓解。“这个月底,我们垃圾处理二厂(焚烧厂)的扩建工程,即第二条生产线就要竣工了,开始投入试运行。试运行后,每天垃圾焚烧能力增加1000吨,让焚烧能力从原来的2500吨增加到3400-3500吨。”
垃圾处理超负荷运转的问题虽有缓解,但问题仍无法回避。这就要求济南市到了必须要逐步具备垃圾分类条件的时候。
“破烂王”减少一半
可用废品没人收了 从行业(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废品回收行业的日渐式微,也让垃圾分类的必要性越发提升。
济南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社会发展,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原来能进入废品回收点的废品,现在进入垃圾的量越来越大。“中国有着一个自发形成的、相对完善的废品回收市场,不需要政府去补贴就能自发运行。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废品的量越来越大。与此同时,很多废品的价值却越来越低,如废玻璃、废橡胶、废木头等,没人要了。”
随着废品价值越来越低,从事废品回收行业的人越来越少。“原来我们有分出来卖掉的习惯,现在却没人分了,更重要的是没人收了。”
该负责人介绍,废品行业是自发行业,且很多点不合格,不在统计范围内,因此没有准确数据。据他们初步估算,2015年前,济南市废品行业人口高峰期能达到6000到8000人,现在可能还不到3000人。不仅人口数量骤减,人均收入也在降低。“原来每人每年能挣个十万八万,现在每月也就三千五千。”
“应该在五到十年之内,这个现有的、自发形成的行业就有可能会消失。”
垃圾投放错误环境警察贴罚单 欧美发达国家(如德国、美国)利用了接近50年的时间建立了垃圾分类体系,新兴国家(如新加坡)用了不少于15年的时间,完成了本地区垃圾分类模式,在这些已成功建立垃圾分类体系的地方,有哪些经验可以借鉴呢?
垃圾分类,理念先行。在很多垃圾分类体系完善度较高的地区,会先按照“减少垃圾产生量—物品利用—物质利用—能量利用—填埋处理”的理念指导,开展垃圾分类,建立从法律法规到居民参与、具体实施的一套体系。
理念之后,垃圾分类更离不开立法的保障。各国都有符合国情的、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和条例,法律中明确了垃圾产生者必须承担垃圾分类处置的义务。如早在1972年,德国就通过了首部《废物避免产生和废物管理法》,开始对垃圾进行系统性的环保有效的处理。
硬件设置上,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委托专业部门收集、清运、处理、处置,建立不同类别生活垃圾的处置方式,包括剩余垃圾的处置、有机垃圾的处置、可利用垃圾的综合利用和处置、生物质及可焚烧垃圾的利用处置。
为确保体系有效运行,各种保证措施随之建立。如建立垃圾收费制度。只对不可利用的垃圾进行收费,并根据垃圾产量、收集频次、分类效果进行收费,通过经济手段可鼓励居民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以德国为例,每个家庭平均每年交费约2000元人民币,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全部靠收费来解决。
同时,建立环境警察监督制度。各垃圾清运单位和当地环保部门共同承担了环境警察的职责。环境警察负责检查垃圾分类收集情况,在垃圾错误投放的情况下有权拒绝清运,只有交付罚款后才予清运,这样通过法律与经济综合手段,有效地提高了垃圾分类的质量。
在德国,环境警察一旦发现居民乱倒垃圾,就会发警告信,如不及时改正,会发罚单,再不改,收取的垃圾费用就会加倍提升,从而加重整个小区住户的垃圾处理费用,不仅会招来邻居的谴责,甚至有可能被管理员赶出公寓。
本报记者 张阿凤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