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英锋
4月10日上午,河北省秦皇岛市中院对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秦皇岛方圆玻璃包装有限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方圆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赔偿150余万元。(4月10日中新网) 尽管此案不是全国首例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但河北作为京津冀大气环境防控一体化的重要一环,作为重工业权重较大、大气污染指数较高的地区,该省首例大气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还是具有很强的破冰意义和示范意义。期待这一宣判能引发大气污染公益诉讼的多米诺骨牌,给大气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助攻”,同时弥补行政监管和司法打击措施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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