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英锋 新学期开学一个月,因接送孩子上下学,而校门口又停车不方便,合肥一家长连续六次被电子警察抓拍到违法停车。家长在接受处罚的同时,也给交警部门写了封信,提出建议——交警部门可以分时段进行抓拍,并在合适位置画停车线,从而给家长停车提供便利。4月18日,记者从合肥瑶海交警大队获悉,经过实地考察,交警部门最终接纳了家长建议,对停车问题进行了相关调整。(4月19日《安徽商报》) 交警对交通违法的处罚类似于一些公用企业制定“格式合同”。一般来说,市民只有同意、遵守的份,如果违反了规则,就要受罚。在个案中,市民因对交警处罚有异议而提起申诉、复议的情况不少,但违法者因个案而建议交警重新规划的情况并不多见。合肥这位家长向交警提出建议不仅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更多有类似需求的市民,有一定的公益属性,体现了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交警能够正视问题,采纳建议,体现了从善如流的执法精神和歉抑理性的执法理念。
公民具有监督执法部门、向执法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法定权利,执法部门也有接受公民监督、倾听公民的意见和建议的法定义务。合肥瑶海交警大队按规程接受刘女士的建议,既是对公民监督权的尊重,也是对法律的尊重。交警正视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正视家长需求,在学校门口画了临时停车线,调整了监控抓拍规则,在上下学时段对轻微违法停车不抓拍,在法律规则和监管规则允许的范畴内,找到了一个兼顾民众停车需求和交通秩序的合理方案。这样既降低了民众的违停风险,给民众提供了便利,维护了民众的权益,也促进了执法的公平公正,增强了执法的公信力。
执法部门从善如流,能更好地解决问题,找准监管的位置。希望其他地方的执法部门也能学习和借鉴合肥瑶海交警大队的做法,让执法更科学、更合理、更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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