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04-28 08:3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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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全媒体记者 徐杰 报道

  半岛都市报4月27日讯 27日,记者从青岛市纪委监察委网站获悉,近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市纪委将5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管理处助理工程师孔祥飞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2月,孔祥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红酒、蔬菜等礼品,价值约1000元。孔祥飞受到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品折款被退还。

  市南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四级调研员王新毅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6月,王新毅从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兼沿海景区中队负责人岗位调任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四级调研员时,将原单位公车加油卡带走,用于其家庭车辆加油,花费7837元。王新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李沧区虎山路街道党政办主任任登新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4年3月至2018年3月,任登新在已配备办公用房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面积21平方米的其他办公用房供个人使用。任登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占用的办公用房被收回。

  黄岛区积米崖管区教育办主任、灵山岛中学校长王宗强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6年8月,王宗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价值5000元的购物卡,并存在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王宗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莱西市沽河街道东王庄村党支部书记王树林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5年春节、中秋节期间,王树林违规为本村党员干部发放福利,价值7056元。王树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并返还村集体。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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