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肖玲玲 报道
半岛都市报5月2日讯 5月2日,市南区发布《关于市南区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岗位开发补贴申报的通知》。根据通知,凡在市南区注册的企业,满足2017年度新招用青岛市户籍(居民户)2017届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实现首次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按月通过金融机构支付工资报酬,申报补贴月份人员仍旧在岗等条件,就可以按照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领取市南区用人单位岗位开发补贴,补贴期限为6个月。
符合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于5月7日至18日向单位注册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记者从市南区人社局了解到,该补贴政策于2016年开始实施,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只有10%的企业提出申请。
[编辑: 张珍珍]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