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客户端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 马啸
“我真不该喝酒开车!”吴某懊悔地说道。以为凌晨交警不会出来检查,存有侥幸心理,忍不住去接自己媳妇,可是,最终未逃过交警的眼睛。5月3日凌晨,在潍莱交警大队询问室,驾驶员吴某对自己醉驾后闯卡并企图贿赂民警的行为深感自责。
5月2日晚上11时许,潍莱高速公路大队四中队民警在青新高速平度南收费站开展重点违法行为夜查行动,突然,从入口匝道急驶来一辆白色小型轿车,该车对第一道卡口民警示意停车的手势置之不理,但是被第二道关卡的民警喝止,民警立即上前让该驾驶员出示证据并接受检查,一摇下车窗,民警闻到车内浓浓的酒气,随即民警要求驾驶员吴某接受呼气式酒精仪的检测,经检测吴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更让现场民警大跌眼镜的是,吴某一下车不是先接受处罚而是拿出了自己的皮夹子,并从里面掏出了一沓子百元大钞,连连说道:“通融一下,通融一下”,但再次被民警喝止并对吴某进行批评教育。据驾驶员吴某交待,自己是一位“准新郎”,因为自己定于今年5月5号结婚的,所以今晚相约几个好友一起提前喝了个“喜酒”,本以为过去这么久了应该不会有事了,这才怀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准备去接媳妇。没想到还没上高速就被正在执勤的潍莱高速交警查下,吴某对此也是感到十分的后悔。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员吴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并且将有可能面临六个月以下的刑拘。交警提醒,多起发生在早上的交通事故,都是剑指“隔夜酒”;不管“当天醉”还是“隔夜醉”,只要达到酒后驾驶标准,都是危险驾驶,都将面临严厉处罚。
[编辑: 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