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上了高速 民警一早接连查获俩"醉猫"

2018-05-07 08:0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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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 李国颂 报道

  半岛都市报5月6日讯 5月5日早上,青岛同三高速公路大队四中队民警在沈海高速胶州收费站外检查车辆时,接连查获了两位涉嫌隔夜酒驾的“醉猫”。

  早上7时许,一辆鲁V牌照的半挂货车在驶入收费站时,被正在执勤的民警予以拦截检查,在与驾驶员李某交谈中,民警发现李某身上有着浓重的酒味,随即将其带至执法站进行酒精测试,结果在吹了三次后,最终显示为89mg/100ml,已经达到醉酒标准规定值。

  经了解得知,驾驶员李某昨晚7点至10点和朋友在一起喝酒聊天,期间喝了一杯白酒和几瓶啤酒,由于第二天需要一早驾车到西海岸新区送货,李某在散场后便回家蒙头大睡,谁知次日早上驾驶车辆刚从匝道口拐进收费站外,就被执勤交警查获酒驾行为。随后,执勤民警将李某带至附近医院进行抽血化验。

  半个小时后,留守站内的执勤民警在收费站外检查另一辆鲁B牌照的小轿车时,驾驶员徐某同样因身上酒味浓重被民警查获,在经过吹气检测后,发现徐某血液酒精含量竟高达151mg/100ml,而更让人意外的是,民警在上网核实徐某的驾驶信息时,发现徐某早在几个月以前就因为醉酒驾车已经被当地交警部门查处过一次,现在属于二次醉酒驾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李某因酒后驾驶大型机动车,待医院抽血化验结果确属为醉酒后,李某将因危险驾驶罪面临吊销驾驶证,并处罚金和半年内的拘役处罚,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轿车驾驶员徐某因为二次醉酒驾驶,在驾驶证被吊销的情况下依然继续醉酒驾车,已经再次构成危险驾驶罪,将会面临终生禁驾和刑事拘役处罚。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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