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6月6日消息 在线租赁房源数量1400余套、集中建设租赁住房、市北区人民路项目改建为租赁住房……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有关要求,青岛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咬定“走在前列”的工作目标,近期市国土局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率先出台住房租赁政策 积极倡导住房租赁消费观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73号)等文件精神,青岛立即展开相关工作,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牵头,会同15个职能部门起草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经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实施。青岛成为省内率先出台《实施意见》的城市。
《实施意见》总体上以规范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为主要方向,从培育租赁市场主体、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强化住房租赁监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组织保障等五方面,培育和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力争到“十三五”末,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租赁房源充足、政府监管有力、租赁关系稳定有序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
率先启用信息化监管平台 提升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
按照省住建厅工作部署,去年12月5日,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签署了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开发建设住房租赁信息化服务监管平台,目前该平台已率先在省内全面上线试运行。
该平台共包括住房租赁监管服务、住房租赁监测分析、政府公共住房服务、企业租赁服务、住房租赁服务共享五大功能模块,可实现房源发布搜索、网上签约、合同备案、押金监管、租金支付等多项功能。用户可通过登录“CCB建融家园”手机APP来体验上述功能。据统计,目前该平台的访问量已达到213936次,累计在线租赁房源数量1400余套。
率先落实租赁住房建设用地 多渠道建筹租赁住房房源
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加快推进青岛租赁住房建设,青岛市在省内率先推出了租赁住房用地,并通过多种渠道增加租赁住房房源。
集中建设租赁住房。拟选取部分人口净流入的区域开展租赁住房集中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已在青西新区,市北区、李沧区、城阳区初步选取了部分土地开展试点工作,项目前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其中,青西新区团结路项目作为我省首块租赁住房用地,已于4月27日完成了摘牌和建设主体确定工作。
分散配建租赁住房。青岛市力争2018年新开工建设人才公寓100万平方米,基本建成70万平方米。同时通过采取限地价,竞自持面积的方式来增加租赁住房房源供应。目前,共有胶州、平度3宗地块成交,共竞自持租赁住房6万平方米。
积极探索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拟在青岛符合条件的区域开展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平稳有序地推进试点工作。
通过既有建筑改建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目前已确定市北区人民路项目(原青岛大学四方校区),土地面积约0.7万平方米(约10.5亩),共计可改造租赁住房约198套(间),另可建设约3000平方米功能配套建筑。
记者从市国土局获悉,下一步青岛将积极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力度,着力做好配套政策研究制定、落实租赁住房项目、信息系统改造升级等工作,使青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记者 宫昌乐 [编辑: 王春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