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法院执法人员为132名工人讨回工资17万元

2018-07-11 07:2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法院集中发放案款。(法院供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邹媛媛 报道

  半岛都市报7月10日讯 “感谢法官想方设法帮我们要回被拖欠的工资!”近日,来自普东镇、移风店镇等5个镇街的101名申请人从即墨法院领到了共计15万余元的执行案款。

  记者了解到,青岛亿方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不能支付为其工作的132名工人的工资,工人到即墨法院起诉,法院依法支持了132名工人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拒不履行支付义务,工人们向法院申请执行。经进一步了解,该案所涉工人平均年龄为60岁,他们急需工资维持日常生活,考虑到民生问题,即墨法院执行局制订了多套执行方案,最终通过一系列执行措施执行到位案款17万元。因132名申请人分别住在普东、移风店、七级、南泉、通济等5个镇街,让申请人到法院领取案款路途遥远,还需排队,十分不便。为此,执行人员于6月27日分别到5个社区集中发放案款。截至目前,已有101名申请人领到了执行案款存单,剩余的31名申请人将另行安排时间、地点集中发放。

  ■相关新闻 法院专项执行,依法强迁厂房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邹媛媛 报道

  半岛都市报7月10日讯 7月10日,记者从即墨法院获悉,6月22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通知,在全市法院开展“蓝色风暴”专项执行活动,确保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即墨法院积极行动,7月5日清晨,40余名干警依法对位于即墨区青岛北部工业园的一处土地及厂房进行强迁。

  本次行动被执行人是青岛美樱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在即墨区法院共有执行案件25件,总标的额7800余万元,公司的3.8万余平方米的土地及2万余平方米的地上建筑物均被列为被执行财产。虽然法院已多次针对涉案土地、厂房下达强迁通知,但仍有5家正在正常生产的公司在此租赁厂房,且拒不腾房。鉴于该案所涉主体较多,且情况复杂,法院做预案联合行动,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和媒体记者参与监督、见证。执行干警向租户依法宣读了执行依据,讲解法规,在确认租户人员全部撤离后,在涉案厂房门窗等出入口张贴封条,并现场与申请执行人进行了交接。

   [编辑: 张珍珍]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相关阅读

即墨法院 工人 工资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