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鲍福玉
7月12日上午,在一起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严重扰乱法庭纪律,推搡、掌掴法警,并将执法记录仪打落在地,导致执法记录仪损坏。根据以上情节,市北法院对其作出拘留15天,罚款10000元的处罚决定。
孩子残疾导致医疗纠纷
2014年3月,曾某之子(案件原告)就诊于青岛某医院,并进行手术。由于手术未达到理想效果,曾某作为其子法定代理人向市北法院起诉该医院,认为是医院误诊导致其子残疾,并提出了鉴定申请。司法鉴定意见书虽载明该医院在针对被鉴定人的诊疗活动中存在过失行为,但不能评定医疗过失与伤残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参与度。所以法院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
收到判决后,2016年7月,曾某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后主动撤回上诉请求。
庭前会议上情绪失控
2018年5月底,曾某再次起诉该医院。7月12日上午的庭前会议上,曾某在与对方代理人协商时发生争执,情绪失控,在法庭大喊大叫,甚至要殴打对方代理律师。随后被法官驱逐出法庭。而面对执勤法警,她态度依然蛮横,言行极端,不断推搡法警,经阻拦后竟掌掴法警,并将执法记录仪摔在地上以致损坏。
半岛记者根据法院提供的影像资料发现,面对曾某的挑衅及掌掴行为,被打法警始终保持克制,未作出任何回应动作。曾某的言行严重破坏了审判秩序。根据以上情节,市北法院对其作出拘留15天,罚款10000元的处罚决定。
写下悔过书向法警致歉
事后,在法院法官批评教育下,曾某情绪逐渐恢复冷静,意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对自己的言行十分后悔,写下悔过书一封并向法警致歉。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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