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8月8日消息 为推动崂山区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打造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进一步开拓旅游市场,做好“旅游+”产业链,形成发展大旅游的合力,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和深厚文化内涵的优质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结合崂山区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精品旅游工作重点,区旅发委产业发展处制定出台了《崂山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凡在崂山区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旅游企业,从事旅游服务、研发的经济组织和社会机构均适用本细则。
《实施细则》共包括扶持高端新兴旅游业态、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打造特色节庆会展品牌、加强全域旅游营销一体化、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五大类,12条奖补政策。其中,引进精品旅游大项目最高可奖励500万元,新建并评定为五星级饭店最高可奖励500万元,承办区委、区政府委托的各类论坛、会议最高可奖励200万元,全域旅游联合营销、发展智慧旅游、引进国内外知名管理运营团队最高可补助100万元等。
近年来,崂山区旅游业连续保持快速增长速度,我区旅游经济综合指标在全市位居前列。2017年,全区接待游客168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20亿元,同比增长15%。全区旅游经济连续多年保持15%高速增长,旅游收入占当年全区生产总值的19.26%,旅游业已经成为崂山区名副其实的战略性支柱产业。该细则的出台将充分调动全民参与旅游的积极性,有利于整合全区旅游资源,为崂山区旅游产业发展注入新动力,助力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区,实现旅游业全区域、全要素、全产业链发展。
通讯员 韩文宝 赵玉娇 记者 王君莉 实习生 杨萌
[编辑: 王春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