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遭自媒体恶搞 多方举报后视频仍在上传

2018-08-22 07:4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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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记者 孙桂东

  小伙跟女朋友在路边闲逛,却被自媒体恶搞说长得像女友爸爸,是老牛吃嫩草。这条视频被上传到各大网站,两人也遭到了来自朋友们的嘲笑。两人维权的过程中,却四处碰壁,想索赔找不着当事人。如今,视频播放平台如雨后春笋,很多人都加入到自媒体创作的行列。有一些自媒体为了吸引眼球,追求点击量,不惜采用偷拍恶搞路人的方式,给当事人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在自媒体不断涌现的今天,普通人如何维权,成为一个新的话题。

  好心指路,反遭恶搞

  今年3月份,市民小刘跟女友在五四广场闲逛时,遇到一名男子问路,问海信广场怎么走。小刘跟女友好心地指了指位置,男子表示感谢。但是,男子却对着小刘的女友说,站在你身边的是你爸吗?小刘和女友听了后有点蒙,并没有太在意。遭遇别人调侃,小刘跟女友哈哈一笑,也没有太在意。

  令他没想到的是,过了半年以后,一条朋友的信息让他发现事情的严重性。这个朋友跟自己有一段时间不联系了,突然发短信说,在各大视频网站上都看到了小刘。视频里,小刘跟女友的照片成了封面,还配着“老牛吃嫩草”的文字。被朋友笑话了一番后,小刘立刻上抖音上查找,果然找到了这个视频。很快,小刘的女友也被朋友告知了。

  这时,他们才知道当时那个问路的人,是个自媒体人,问路是幌子。整个视频中,那名男子一直问路人,海信广场怎么走。问完路以后,就对别人进行调侃。如果是两个女生的话,就说女生是不是朋友的妈,两个男生的话,就说是不是朋友的爸爸。在整个3分多的视频中,有很多人被问了以后很费解。其中有一人还要上前理论,在朋友的劝说下算了,男子也识趣地走开了。

  小刘说,看到自己跟女友被人恶搞,还配上了这样的文字,心里很恼火,便想找到对方将视频删除。但是,在各大视频网站给对方留言,却一直没有得到回复。

  四处维权,效果甚微

  小刘介绍说,拍视频的是一个名叫街头马克的自媒体,通过给他们留言的方式,对方终于同意添加微信。但是,刚提出自己希望能将视频删除的说法,便被对方拉黑,之后便再也联系不上。半岛记者也通过多种方式,试图联系上这个自媒体,但对方均没有回复。

  之后,小刘便希望联系抖音、快手、美拍等视频平台。但是,小刘得到的回复是,建议他先去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以后,平台才可能将自媒体号的联系方式给他或者是删除小刘所说的视频。

  小刘去公安机关报案,但是得到的回复是,这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建议他先去法院起诉。但是,小刘到法院机关起诉的时候,却需要提供具体的人名或者是地址。而这个自媒体号,一直都是在网上注册的,具体叫什么名,在什么地方,自己无从得知。而想要找平台索要详细的联系方式,却又陷入了这样是死循环。

  经过半个多月的协商,在抖音平台上的视频已经删除。但是,记者从各大视频直播平台上看到,街头马克还是在一些平台上传了这个视频。似乎并未受到小刘举报的影响,一个平台上封了,另外一个平台照样上传,提高点击量。

  举报侵权,存在难度

  近年来,随着各种网络平台的兴起,出现了很多的自媒体。一些从事短视频拍摄的个人,自己随意将拍摄的视频上传到网络上。更有甚者,有些人为了增加点击量,还会策划或者偷拍一些视频。记者在抖音、火山小视频、快手、美拍等视频平台上看到,诸如此类的小视频不在少数。而且,在各大视频平台,均有相关的明文条款规定。

  比如,快手短视频平台规定,用户利用快手公司提供的技术或者服务上传、下载、发送或者传播敏感信息和违法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其中第八条就规定,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快手社区管理规定(试行),第五章关于用户纠纷的,第十五条规定不得发布含人身攻击内容的信息,包括以侮辱性言论伤害他人,包括但不限于羞辱、谩骂、攻击;以诽谤、可以捏造信息破坏他人信誉等内容,同时快手团队也会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本规定,处理违规行为;包括扣除信用分,禁止被评论,对账号进行禁言、冻结等处理。不过,该平台也规定了相应的举报流程。如果当事人发现被侵权,只要将视频内容,发送到指定的邮箱,平台也将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审核,如果发现存在侵权,将会及时进行处理。

  在抖音、火山小视频、美拍等视频软件上的,都有相似的规定。维权的程序也差不多。用户需要将涉嫌侵权的视频内容及相关地址发送给平台,平台经过审核后,将会给予回复。有些平台,给予回复比较快,而有些平台则需要经过长时间等待。而且,针对是否侵权,有时候存在争议,平台则要求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报案,之后平台才会出具相关的信息。

  但是作为自媒体而言,只是网上的一个虚拟账号,找不到具体的联系方式,去报案或者起诉的话,都没有具体的人,这又给当事人的维权,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律师:平台有义务提供自媒体真实信息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钢说,现在的自媒体越来越多,发生类似的侵权案件也在逐渐增多。作为一个以播放短视频为主的自媒体,以营利为目的,在没用经过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视频上传到平台上。而且,视频中还出现了一些侮辱性的语言,拍摄视频的自媒体涉嫌损害当事人的名誉权。

  这类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平台反映投诉。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发布视频的平台应该提供视频拍摄者的相关个人信息,以供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如果平台不提供,当事人可以直接起诉平台,视频播放平台需要承担侵犯名誉权所造成的损害。

  对于拍摄视频的自媒体而言,将会根据侵犯名誉权行为的恶劣性、范围以及盈利大小,来判定赔偿的金额。而以网络视频而言,则主要指视频的点击量。当事人可上相关平台,注意留存相关证据,进行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同时,随着各种视频播放平台的兴起,越来越多的自媒体参与创作或者发布视频。但是,一些自媒体为了追求点击量,存在偷拍、恶搞的行为。这些行为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等。

  其实,类似的侵权问题,早在微博刚兴起的时候就出现了。之后,微博曾出现过一个规定,只要发布的帖子被人投诉,证据确凿的话,先屏蔽网帖,等到核实清楚以后,再确定是否显示网帖。如今的视频播放平台,也可以参照这种模式进行管理。当事人投诉后,在第一时间内屏蔽视频。

  如今,一些自媒体侵权的成本太低,也是一方面的原因。当事人应当积极维权,一旦发现被侵权,应当及时搜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提高自媒体侵权的成本,维护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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