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有偿搜救是进步,但仍须完善

2018-08-23 08:2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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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苑广阔

  8月21日,四川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公布将实施有偿搜救制度,景区分不同区域,搜救费用为1.5万元起和2万元起。景区工作人员表示,每年因为非法登山、非法穿越的搜救,景区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甚至因搜救费用与游客产生纠纷。(8月22日《新京报》)

  四川稻城亚丁景区推出了有偿救援制度,得到了众多网友的肯定与支持。用网友的话说,部分驴友违法违规进入未开发的地方进行探险,凭什么花纳税人的钱为他们的任性买单?这话很直白,也有道理。景区推行有偿救援制度,一方面可以减轻对景区和地方财政的负担;另一方面,也可以对违法违规游客起到必要的惩戒作用,避免更多人重蹈覆辙,给生命造成威胁。就初衷而言,有偿救援制度更侧重后一个目的。

  根据《旅游法》相关条款,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及时救助。旅游者接受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可以预见,今后国内实行有偿救援制度的景区会越来越多。但同时也要看到,对自然界里未经开发开放的地带进行探索,是符合人类天性的,即便采取有偿搜救,也不可能完全阻挡探险者的脚步,对此也要给予必要的理解与宽容。如果救援费用太多,又完全由被施救者承担,则可能会超出其承受能力,致使其放弃求救,进而危及生命,这显然违背有偿救援制度的初衷。

  所以,还需对有偿救援体系进行完善,平衡各方的权责利关系。其一,可以对救援费用进行按比例分摊,由驴友承担一部分,再由公共支出承担一部分。其二,尽快由相关部门引入强制商业户外保险业务,利用商业保险弥补意外发生时产生的个人费用,避免个人遭遇索赔时不堪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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