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黑恶势力当保护伞 泰安日照菏泽通报9起问题

2018-08-24 10:07   来源: 山东政事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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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山景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朱立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中共泰安市纪委、泰安市监委对泰山景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朱立辉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立辉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生活纪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情节严重,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朱立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泰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泰安市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泰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朱立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日照市岚山区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宋全贵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政务撤职

  近日,经日照市岚山区委批准,区纪委监委对区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宋全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审查调查。

  经查,宋全贵在担任区执法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管辖区域内单位和个人所送礼品、礼金和购物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收取的违建罚款等公款占为己有,涉嫌贪污;收受他人所送财物,为他人在违法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

  宋全贵在组织审查调查期间,能够积极配合审查调查;主动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主动上缴违纪违法所得;检举他人有立功表现,具有多项法定从轻情节,且其实施贪污行为的期限已过追诉时效,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岚山区纪委常委会、岚山区监委委务会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宋全贵开除党籍、政务撤职(降为办事员)处分。

  菏泽市纪委监委通报牡丹区李村镇原党委书记季双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

  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监察,深挖细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严肃查处了一批基层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牡丹区李村镇原党委书记季双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通报如下:

  牡丹区李村镇朱庄村村民朱进普于2018年4月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月6日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经查,2011年10月至2016年底,季双进利用担任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朱进普等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职务晋升、工作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朱进普等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61.7万元。其中,2011年下半年,季双进利用职务便利,为朱进普承揽李村镇南华新型社区项目提供帮助,收受朱进普所送牡丹区现代城小区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36.5万元。季双进为朱进普黑恶势力非法牟利、发展壮大提供了机会和空间。季双进还涉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目前季双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滨州市纪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惠民县李庄镇崔西村党支部原书记崔兆亮克扣群众低保金、套取惠农补贴问题。2009年至2016年,崔兆亮利用职务便利,克扣低保户崔某某低保金20218元;采用虚报小麦种植面积方式,套取国家惠农补贴资金7929.90元,克扣及套取资金主要用于村务支出。崔兆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阳信县水落坡镇任集村党支部原书记王贵臣违规为他人办理低保、超标准收取水费问题。2012年,王贵臣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村民赵某某申报低保,至2017年赵某某共领取低保金9360元;2015年,王贵臣向村民超标准收取水费1496.73元,加重群众负担。王贵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低保金和超标准收取水费予以追缴。

  邹平县码头镇小太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徐岳滨优亲厚友问题。2014年6月,徐岳滨违规为邻居徐某提供虚假贫困户申报材料,使得徐某夫妇通过省定贫困户识别认定。徐岳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码头镇人大主席张含杰审核把关不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小营街道范家村党支部原书记贾俊强等人不正确履职问题。2016年,在贫困户动态调整工作中,贾俊强及街道包村干部刘国利未按程序要求识别贫困户,导致范家村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在脱贫退出工作中,贾俊强、刘国利以签订虚假赡养协议方式,使贫困户李某某虚假脱贫,造成不良影响。贾俊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国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滨城区三河湖镇瓦屋聂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建华优亲厚友问题。2012年9月,张建华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亲属办理低保,共领取低保金10688元。张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无棣县车王镇李什村党支部书记李玉东未及时上报低保人员信息问题。2014年至2017年,李玉东未及时将本村5名低保人员死亡信息上报民政部门,致使低保人员亲属多领取低保金4455元。李玉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多领取的低保金予以追缴。

  来源:泰安、日照、菏泽、滨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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