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大风和丽景强行租赁地上车位 不租不让进小区

2018-09-01 15:04   来源: 信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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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网8月31日讯 “小区的地上位置,物业可以自己划车位往外出租吗?这收的钱归谁?”近日,市民马先生向记者反映,风和丽景小区物业强行租赁地上车位,不租车位的车辆不允许进入小区。青岛康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表示,一切将按照有关部门的解决方案处理。

  康大风和丽景小区内本来停车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是现在小区物业却将停车位进行租赁,我们小区入住率现在还不到30%,大多数业主都在装修,不租赁车位就不允许进小区,装修车辆进了小区每两个小时就要缴纳停车费用。”马先生说。

  “小区物业急着出租车位,但凡业主停在有标牌的车位处,物业每小时就会巡逻一次,最开始是贴红条后来是贴告示。“物业说我们不规范停车,明明车上有联系方式,物业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在我们的车上贴条,甚至有些业主的车轮子都被物业锁了。”

  “停车两个小时就收费,装修工人每天各种不满,只能增加装修钱,工人才愿意来装修。”马先生表示物业这样的做法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业主的日常生活,实在是有些不合理。

  在小区内记者看到,整个小区除了12号楼后的一片空地没有进行车位出租,小区内其他车位均已进行出租,并且多数车位已经标有车位租赁使用车牌号,而没有停在有车牌号的停车位上的车辆,在车上也确实贴有粉色的告示。

  青岛康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于租赁车位一事闭口不谈,只告诉记者:“我们物业一切将按照有关部门所说的处理方法处理此事。”

  随后,记者多次致电开发商青岛康大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均无人接听。

  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小区当初买房时,开发商和业主签订一个补充协议,协议上规定停车位所属权归甲方(康大地产)所属。“我们经过查阅该小区的规划图纸,确实有车位的规划,开发商有权委托物业进行车位租赁,但不能就进行销售。如果业主对补充条款已经开发商的做法有疑议,可以采用诉讼的方式解决”。

  信网全媒体记者 徐雅琳

   [编辑: 宗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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