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1月7日消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享受临床用血费用报销的政策。为进一步回报全市无偿献血者,方便献血者及亲属临床血费报销的办理,青岛市中心血站根据“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服务要求,应用互联网技术,不断简化流程,全面升级青岛无偿献血者血费报销工作。
血费报销线上线下三种方式可选择
目前,青岛市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血费报销的办理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方式:网上在线办理,献血者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或者关注“青岛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可以申请办理血费报销,相关材料在线提交、网上审核,审核后血费直接汇入银行账户,实现献血者全过程“零跑腿”。第二种方式:献血者或其亲属,在就诊医疗机构直接办理血费报销。第三种方式,在工作日到青岛市中心血站和下设的献血服务部进行现场办理。
今年8月份,青岛在全国率先开展血费报销的网上办理,献血者及其亲属,可以随时随地在线申请血费报销,高效、便捷办理血费报销,真正实现“零跑腿”。截止目前已经办理46例,其中不少为外地就医用血的献血者或其亲属,极大地方便献血者及其亲属血费报销的办理。
20余家医疗机构实现血费直报
为方便献血者及其亲属血费报销,青岛一直在推进医疗机构的血费直报工作。今年10月份以来,在市卫生计生委和广大医疗机构的大力支持下,青岛医疗机构血费直报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目前,全市用血量较大的20余家医疗机构已经安装血费报销系统,与市中心血站联网,开展血费直报业务。献血者及其亲属在出院时,携带有关资料即可院内办理血费报销,及时又便捷,此项便民举措深受广大献血者其及亲属的欢迎,希望全市医疗机构都能开展此项便民业务。
无偿献血的血费报销政策是政府对献血者无私奉献、捐血救人壮举的回报,关系每一位献血者的切身利益。青岛除陆续开展网上报销、医疗机构血费直报等便民措施,让献血者“零跑腿”外,为加大对献血者的回报,还对无偿献血者血费报销有关政策进行修订。今年6月14日正式颁布实施的《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用血费用报销管理办法》,增加了“先用血后献血再报销”政策,献血者及其亲属可以先用血,在用血后180天之内献血,仍然可以享受血费报销政策。这在全国也是首创,旨在加大对青岛无偿献血者的回报,让无偿献血者感受到社会、政府对献血者的关爱,进一步推进青岛无偿献血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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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青岛已经开展血费直报业务的医疗机构有:青岛市市立医院(东院和本部)、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山大(青岛)齐鲁医院、青岛市中心(肿瘤)医院、即墨区人民医院、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青大附院(市南院区)、胶州中心医院、青岛市妇幼儿童医院、胶州市人民医院、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青岛商业职工医院、青岛市黄岛区中心医院、即墨区中医医院、平度市人民医院、城阳区人民医院、黄岛区人民医院、莱西市人民医院等。
血费报销需要携带的资料:献血者及用血者、非献血者及用血者的经办人的身份证、无偿献血证、出院结算发票、用血明细(医院住院费用明细表),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公证书等原件,上述材料不能证明亲属关系的需到用血者(或献血者) 户籍所在地(居住地) 派出所、部队或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与献血者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
享受血费报销政策的范围:在青岛市中心血站献血的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
通讯员 吴玉清 记者 孙贴静
[编辑: 王春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