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2月5日消息 为扎实做好自然人税收宣传,青岛市税务局制定了《自然人税收宣传体系建设方案(试行)》,市北区税务局作为试点单位,按照市局要求积极行动,全面开展自然人税收宣传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持续播放个人所得税宣传视频。除安排在各办税服务厅进行播放外,先后将宣传视频发送至宁夏路社区、山东路社区,利用街道办事处的宣传屏幕进行播放。同时将视频推送到青岛建安集团,在时代国际广场大屏幕播放,对集团下属企业及驻楼单位开展宣传。
积极开展网上宣传。通过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嘉定路小学,将宣传视频发送到家校平台、学校公众号等平台;通过中介机构工作群传递宣传视频,在青岛时代正德代理记账公众号进行宣传。
利用街道社区开展宣传。将市局下发的个税宣传材料,通过市北区城市治理“网格化”平台,发送到敦化路街道和山东路社区,由社区人员帮助张贴。
组建宣传联络员队伍。该局各部门与各街道办事处各推荐一名联络员,建立自然人宣传联络员队伍,利用丁税宝平台建立自然人宣传工作群。税务干部深入辖区街道社区通过实例授课、发放宣传资料、播放税收宣传视频等形式,零距离接触纳税人,为纳税人答疑解惑,将个人所得税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通讯员 于洁 记者 徐圆
[编辑: 王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