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夺命是天灾更是人祸

2005-06-12 16:26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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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今日A27版报道,6月10日14时许,黑龙江宁安市沙兰乡突遇上游暴雨引发的洪水,已经造成64人遇难,其中学生62名,村民2名。

  一场暴雨,夺走了数十人鲜活的生命。62个孩子如花朵一般的生命戛然而止。在洪水来临的那一刻,孩子们可能还在为一道题而紧锁愁眉,可能也在盼着放学铃声的早一点敲响,可能在盘算着什么时候放暑假……然而,没有任何不祥的征兆,没有任何的心理准备,那弱小的身躯,就被那从天而降的洪水吞噬了。

  可怜天下父母心,看着新闻图片上遇难学生的家人,手抚孩子的遗体悲恸欲绝的样子,我们每个人又怎能不让自己眼中的泪水夺眶而出,肆意挥洒?灾难,并不仅仅是62个家庭的噩耗。

  痛定思痛,我们不能不反思,这夺命的洪水既是天灾,但更是人祸。一个再明显不过的事实就是,就算是再大、再突然的暴雨,首先我们的气象部门,是应该有预警的。即使是暴雨的突然程度已经超出了气象技术条件的预警范围,那么,降雨量也应该是一点一滴积累,水库里的水也是一分一毫慢慢上涨的。而这一点一滴、一分一毫,不就是上天留给我们逃离灾难的机会吗?

  宁安市沙兰乡的这次洪水发生在白天,我想,即使暴雨再突然,即使水库水位上涨得再快,在这个过程中,也不可能是一点预兆也没有的。我们的气象,我们的水利,你们为什么没有在第一时间内发出预警?你们为什么没有抢在洪水来临之前,把我们的孩子们进行安全转移?还有我们的老师和学校领导,你们有没有承担作为“船长”的责任,直到最后一个孩子离开你才撤离?所有这些问号,必须拉直。有关公共管理部门,必须对灾难承担责任。不能让62个孩子的生命,就这么白白死去。

  是的,我们总是习惯了在事后说“不惜一切代价”,但是,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在事前,投入有限的代价,从而杜绝即使你事后“不惜一切代价”都无法挽回损失的悲剧呢?

  夏天就要到来了,暴雨多了起来,洪水发生的几率也大了起来,希望不要再有其他地方重蹈覆辙。    李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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