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强奸女子 无业青年赵某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半

2004-05-12 10:05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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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 5月 11日讯(记者 刘建) 无业青年赵某和同伴密谋带三名女青年到练歌房“坐台”牟利,遭拒绝后,将她们非法拘禁两天并将其中的高某强奸。近日,赵某被市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半。

   2003年11月初,赵某和同伴刘某将高某等三名女青年带到台东附近一练歌房,试图让其“坐台”赚钱,11月 8日,高某不从,两人对其进行殴打,并将其强奸,被拘禁两天后,高某跟随客人搭出租车逃离练歌房,赵某和刘某随后追赶被民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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