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公交票价确定为2元 4条公交线都是空调车

2011-06-24 03:5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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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3日,与大桥、隧道车辆通行费标准同时发布的,还有通行胶州湾隧道的公交车辆票价。通过胶州湾隧道的公交车辆均为空调车,实行一票制,票价确定为每人次2元。

    据悉,通行胶州湾隧道的公交车辆实行定车定线,免收车辆通行费。单位和个人包租的公交车辆通行胶州湾隧道按相应车型缴纳车辆通行费。

    法律 、法规有明确规定和经公安部门批准允许通行胶州湾隧道的特种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为什么通过胶州湾隧道的公交车辆都为空调车?市物价局局长宋力表示,胶州湾隧道通车后,车流量会比较大,汽车尾气排放量也很集中,因此隧道内部空气质量会比较差。为了确保乘客的人身安全,并且为乘客的身体健康考虑,所有通行胶州湾隧道的公交车辆在通行隧道时都要全封闭,因此只能采用空调车。

    “隧道公交票价确定为每人次2元,这是按照青岛市内公交的标准制定的,是来往青岛、黄岛之间最便宜的交通方式。”宋力表示,隧道公交不仅价格便宜,通行速度上比轮渡和快艇也都要快。

    为便于市民识别、记忆,易于与其他公交线路加以区别,青岛主城区经海底隧道至黄岛区4条公交线路的名称为:隧道1路、隧道2路、隧道3路、隧道4路,首末车的发车时间也已经确定。

    隧道公交开通后,市民可刷琴岛通卡乘车,老年人等仍能享受优惠。隧道公交计划高峰时刻4分钟发一班,低峰时8~10分钟一班。由青岛公交集团电车公司运营的隧道1路和隧道2路两条海底隧道公交线路,因为电动公交车还没到位,将由柴油公交车临时代替。由交运温馨巴士公司运营的两条隧道公交临时车型也已经确定,包括新购买的30部中通客车和正在试运行的纯电动公交。

市物价局对隧道通行费定价成本进行监审——

小客车收30元成本33.27元

    隧道和大桥的收费是怎么测算出来的?物价部门又是怎样进行监督的呢?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市物价局对青岛胶州湾隧道、胶州湾大桥车辆通行费定价成本进行了监审。

    市物价局局长宋力表示,胶州湾隧道由青岛国信胶州湾交通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经营和管理,经营收费期限25年。按照折算成标准小客车的年车流量,每车次通行费30元计算,青岛胶州湾隧道年收入约4亿元。

    胶州湾大桥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高速公路,由山东高速青岛公路有限公司负责胶州湾大桥的建设、经营和管理。胶州湾大桥按照折算成标准小客车的年车流量,每车次通行费50元计算,青岛胶州湾大桥年收入约6.11亿元。

    胶州湾隧道总投资约36.59亿元,车辆通行费定价成本包括两部分:一是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二是日常运营成本。青岛胶州湾隧道成本核算为隧道完全成本 ,不包括政府用于隧道接线的投入。成本测算标准按照国家、省有关成本监审的规定确定。其中,隧道运营后银行贷款利息、债券发行费用、债券担保费及债券利息等按照25年经营期分摊;隧道电力消耗费用,根据电力消耗定额,按照国家规定电价核算。大修理费用,按照隧道15年大修一次,每次费用按当年固定资产折旧的80%测算。

    在标准小客车单车每次通行费分别为30元、35元、40元、45元条件下,预测的四种日均车流量为41941.53辆、38745.29辆、35485.31辆、30011.65辆,核算胶州湾隧道25年经营期年均定价成本分别为50939.4万元、49844.4万元、49209.3万元、49738.55万元。对应四种不同车流量情况,标准小客车通行费定价成本每车次分别为33.27元、35.25元、37.99元、45.41元。

    胶州湾大桥总投资约100.13亿元,车辆通行费定价成本包括两部分:一是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二是日常运营成本。

    经测算,青岛胶州湾大桥25年经营期年均定价成本为77149.35万元(扣除了财政补偿等因素)。将货车折合成标准小客车计算,大桥年通行数量为1222.46万辆,测算标准小客车通行费定价成本每车次为63.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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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高速路通行费最低标准降到5元

6月28日起执行,本市尚未接到通知

    为规范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管理,省物价局会同财政厅、交通运输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降低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最低收费标准。记者23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根据《通知》规定,自2011年6月28日起,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最低收费标准由15元/车次降为5元/车次(特大桥 、隧道除外);按车次计费的,改用按里程计收,但最高不得超过现行收费标准。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高速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高速公路路网和道路功能发生了新变化,陆续出现了部分短距离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原来规定的高速公路最低收费标准已经不适应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根据现实状况,《通知》规定,自2011年6月28日起,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最低收费标准由15元/车次降为5元/车次(特大桥、隧道除外);按车次计费的,改用按里程计收,但最高不得超过现行收费标准。

    “该《通知》的出台,将使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政策更为合理,有效减轻短途行驶高速公路车辆的通行费负担。”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要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按规定在高速公路收费站点醒目位置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物价、财政、交通运输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青岛的高速公路是否会按照该《通知》执行?23日晚上,记者从市高速公路管理处96586客服中心了解到,他们还没有接到具体的《通知》。目前,本市各条高速公路执行的最低收费标准不统一,但以15元/车次居多。例如,胶州湾、疏港、沈海、青新四条高速执行15元/车次的最低收费标准,青银高速则执行10元/车次的最低收费标准。 文/记者 连茂明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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