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自助游案 组织者败诉

2004-06-09 14:11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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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网友自助游活动,因旅游费用问题而引发的“狐狸事件”终于有了结果。 6月3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决组织者“狐狸”败诉,返还向各原告多收取的费用。2004年1月13日,网民“狐狸”在某网站上发帖,组织春节去山西 AA制自助游,共有21名网友报名参加了活动。经核实,“狐狸”交给中巴车司机5500元租赁费,但在网站上却列出 10500元的费用,属于多列开支;捷达车油费中亦有个别票据不实。故这些多收取的费用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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