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8日讯(记者 王华锋 刘建) 用假合同办理房屋抵押手续,到银行骗取房屋按揭贷款 196万元并携款潜逃。近日,黄某被市南检察院起诉。
1999年 8月至 2000年 7月间,家住泰州路的黄某伙同曲某及孙某(另案处理),先后伪造了虚假的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担保合同等文件,骗取了房产交易中心的信任,获得了房屋抵押手续。随后,黄某先后来到香港路上的两家银行用虚假的抵押手续获得了房屋按揭贷款 196万元,并通过银行将这笔款项汇入市北区某房产开发中心银行账户。此后,“神通广大”的黄某又打通关系,通过熟人将 196万元资金转出并携款潜逃。2003年8月,黄某因涉嫌贷款诈骗被市南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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