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7日讯(通讯员 姜立克 徐东鹏) 伙同他人盗窃摩托车,昨天,犯罪嫌疑人刘某被胶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03年5月17日晚,胶州男青年刘某伙同王某、臧某经预谋、踩点后,携带钢锯、钳子、小撬棍等作案工具窜至胶州开发区某企业,用钢锯锯断该公司铁栅栏院墙进入该企业,然后撬开车锁每人各盗窃一辆摩托车。案发后,胶州警方速展开侦破工作,次日就将王某和臧某抓获,刘某被警方列为网上逃犯。2004年8月5日,铺集派出所民警开展“社区巡防制”入户调查时,获取了有关刘某行踪的线索。当晚 11时许,民警直扑刘某打工的李哥庄镇将刘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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