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1日讯(记者王华锋 实习生 王法艳)本市某银行司机高某,因对行长不满,勾结他人趁行长在一楼家中厨房做饭之际,趁夜色从窗外开枪击中其头部,造成重伤。
近日,高某及其同伙被市南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提起公诉。
据查,今年38岁的高某是某银行青岛市分行市北一支行的司机。2003年上半年,高某被调到该行李沧二支行。因为调离后离家比原先远了不少,高某心里老大不愿意。他一直以为是原来的行长赵某使得“坏”,对此事一直耿耿于怀。
2003年 8月,高某想方设法从朋友那里找来一把五连发单管猎枪,把枪藏在曾经因盗窃被判 10年有期徒刑的朋友修某家中。但由于赵某工作繁忙,生活没规律,他一直没有找到下手的机会。
2003年12月25日是圣诞节,高某找到修某帮忙,一同来到赵某家周围埋伏,伺机下手。
晚上 6时,天已经完全黑了,高某发现赵某出现在北侧厨房里并开始做饭。他让修某望风,自己开始端枪瞄准,“砰”的一声巨响之后,赵某捂着脸仰面倒在地上。看打中了,高某和修某迅速逃离现场,并由修某把枪转移到另一朋友唐某家中。
本以为做得天衣无缝的高某没想到警方破案会这么迅速。2004年 1月 6日,高某被市南警方刑事拘留。3天后,同案犯修某也被刑拘。
据了解,高某那一枪,正好击中了赵某的头部,经法医鉴定,其头部损伤和面容毁损均为重伤,眼部伤情还有待于鉴定。
据悉,市南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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