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冷柜不够"冷"食品不保险 没过保质期吃了也害人

2004-08-13 03:3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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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市冷柜的“高温”大大缩短了食品的寿命,不少市民由此频频中招,仅青医附院每天接诊的食用保质期内食品出现问题者就近70例。医生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购买食品时不但要注意保质期,还要仔细观察包装上标注的保存条件。

    “短命奶”伤了一家人

    8月12日,家住市南区的王女士向本报反映,8月9日早晨,她买了一箱生产日期标注的是 7月 13日、保质期是45天的牛奶。王女士一家三口3天喝了13袋牛奶,谁知从11日晚到12日早晨一家人先后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腹泻。

    王女士说:“本来没怀疑牛奶,因为离过期时间还差近 20天呢。但医生提醒我们看一下保存条件,我们才注意到牛奶需要的保存温度是 0℃~4℃,而我买的时候牛奶是放在过道货架上的。”

    冷藏温度不够“冷”

    记者随后走访了岛城几家大小超市,发现大多数超市都存在着不按保存条件要求储存食品的问题。

    在中山路一家大型超市内,记者发现冷藏柜内的鸡肉等食品保鲜膜上标着0℃~4℃的冷藏温度,而冰柜上显示的温度却达到7℃;工作人员人员解释说,冰柜除霜温度就会升高,一般不会影响到食品的质量,但随后就把冰柜显示的温度表给关掉了。在瑞昌路上的一家超市里,记者发现冷藏的香肠等肉类食品的保存温度最高是6℃,最低是0℃,而冰柜上显示的温度高达 15℃,比要求温度高出十几度;在嘉定路一家食品商店里,冷藏室温度也很高,达到了12℃,与内储肉食0℃~4℃的要求相差很大。

    “安全期”内食品不保险

    青医附院肠胃门诊的边主任告诉记者,夏季、秋初一些食品对保存条件做了严格的限制,如果保存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话,会加快细菌的繁殖速度,进而使食品在标注的保质期满前变质,尤其是肉类、奶类、鱼类等,“如果变质后消费者不慎食用的话,轻则可造成病菌性痢疾,严重的可能造成碱中毒,麻痹人的神经系统,最终导致死亡”。

    边主任表示,8月中旬是病菌性痢疾的高发期,“我们每天接诊的因食用‘安全期’内食品出问题的病人近70例”。边主任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需冷藏的、易变质的食品时,首先要注意它的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其次再看保质期限,最后还要注意包装的密闭性是否良好。

    发现问题可以投诉

    市卫生监督所政策法规科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冷藏食品不够“冷”,商家冰柜的冷藏温度超出了食品的冷藏指标,进而导致冷藏食品变味、变质或保质期缩短的现象的确经常发生。王女士表示,如果遇到冷藏食品出现保存温度过高而造成保质期内变质的问题,市民可以拨打电话5652508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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