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购车已投保发生事故后遭拒赔 保险公司被裁无理

2004-08-15 05:0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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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 8月 14日讯(记者 刘建) 一家商场为旅行车投了保险,后来该车发生事故却遭拒赔。近日,青岛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保险公司赔偿,拒赔无理。

    2002年11月,李沧区一商场为一辆旅行车投保。当年 12月,该车发生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驾驶员措施不当,该车灯光不符合安全要求,负全部责任。经调解,驾驶员赔偿受害人亲属9.8万多元。

    此后,商场向保险公司理赔,但保险公司以其对车辆保养维护不力为由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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