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期内修热水器被索材料费 维权市民追回240元

2004-08-18 05:2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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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 8月 17日讯(通讯员 胡玉娟) 王先生购买热水器7个月后,日前出现漏水,他找到厂家维修,维修人员索要了材料费。

    王先生觉得材料费不该拿,就投诉到峰山路工商所。按照“三包”规定,热水器保修期为 1年,对于产品质量问题,不应收取材料费。经调解,商家退材料费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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